14 11月 2025
来源:华律网-杜飞律师工作室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款

从一则最新调解案例看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高效化解路径!


从一则调解案例看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高效化解路径!


摘要:

本文通过分析一起由法院主持调解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探讨了调解程序在快速定分止争、保障债权人权益、降低诉讼成本等方面的独特价值,旨在为类似纠纷的解决提供参考。

关键词:民事调解;建设工程合同;付款协议;诉讼效率

一、 案情简介

2025年4月,原告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装饰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被告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集团”)诉至某高新区人民法院。装饰公司诉请建设集团支付拖欠的工程款项。

案件受理及财产保全后,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于2025年7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法院据此制作了民事调解书。该案从立案到结案,用时不足三个月,高效地化解了双方矛盾。

二、 案件焦点与调解协议分析

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建设集团应付剩余工程款的具体金额及支付方式。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的协议内容周密,体现了互利共赢的原则,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债权债务关系的确认:

调解协议首先确认了案件基本事实,即涉案项目已投入使用,双方经过对账,建设集团确认尚欠装饰公司工程款1,014,098元(不含质量保证金68,477.2元)。这一确认避免了在工程量和款项数额上可能产生的进一步争议,为后续履行奠定了基础。

2、分期付款方案的设定:

考虑到被告的资金周转问题,协议设定了明确的分期付款计划。款项分三期支付,最终付款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31日。这种安排既保障了原告债权得以逐步实现,也给予了被告一定的履行缓冲期,体现了调解的灵活性。

3、履约保障与违约惩戒机制:

为督促被告按时履约,协议设置了明确的违约责任条款:若被告未按约定支付任何一期款项,则需额外支付违约金50000元。这一条款显著增加了被告的违约成本,构成了强有力的履约担保,有效保障了调解协议的严肃性和可执行性。

4、诉讼成本与财产保全的协调:

协议约定了案件受理费和申请费的承担方式,合理分配了诉讼成本。同时,原告承诺在协议达成后申请解除对被告银行账户的保全措施。这一互信举措有助于被告恢复正常的经营活动,从而更有利于其履行付款义务,形成了良性循环。

三、 案例启示与借鉴意义

本调解案例的成功处理,为我们提供了以下几点启示:

1、调解是高效解决商事纠纷的优选路径。

相较于判决程序,调解具有程序灵活、周期短、成本低的显著优势。本案通过调解,在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内使纠纷得到解决,极大地节约了司法资源和当事人的时间、精力成本,实现了“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

2、“违约金条款”是调解协议的关键保障。

在涉及金钱给付义务的调解中,设定一个合理且具有惩戒性的违约金条款至关重要。它不仅是督促义务方履行的“紧箍咒”,也在其违约时为权利方提供了额外的救济和补偿,增强了调解协议的可执行性。

3、调解有利于维护商业合作关系。

建设工程领域合作方通常有长期业务往来。判决可能导致双方关系彻底破裂,而调解是在协商互谅的基础上达成共识,更有利于缓和矛盾,为未来可能的合作留下空间。本案中原告同意解除财产保全,正是基于调解所带来的信任重建。

4、法院对调解协议的审查确认赋予其强制执行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经法院确认的调解协议与生效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若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消除了当事人对调解协议效力不足的顾虑。

四、 结语

综上所述,该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成功调解,展示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在化解商事矛盾中的强大生命力。对于事实清楚、争议焦点明确的案件,当事人应积极考虑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纠纷。一份设计周全、权责明确且附有有效违约惩戒条款的调解协议,不仅能够快速实现权利,更能促进商业关系的和谐与稳定,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

该案系山东舜翔(济宁)律师事务所建设工程专业团队杜飞律师亲办案例,目前全部拖欠工程款已经支付到位,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百万余元。